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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2 11:26: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2届毕业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近期进行。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福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福州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测评及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2届毕业班学生
  二、时间安排
  4月12日至5月17日
  三、工作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福州工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测评结果经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二)各二级学院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福州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确定评定方案,组织申请学生正确填写《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认定结果经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学生推荐名单,填写《福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2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报送学生处。
  四、材料报送
  (一)2022年4月18日前提交《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计分表》(一式一份)、《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总表》(一式一份)两份材料,
以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分别报送
  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班级材料文件夹以“20XX级XX专业X班 综合测评”命名,学院材料文件夹以“XX学院 综合测评材料”命名。
  (二)2022年4月28日前提交《福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2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福州工商学院XX学院奖学金评定方案》,以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和纸质版分别报送。
  (三)2022年5月17日前提交《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命名,
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经学生处审批盖章后返还学院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和评定工作,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全面发展。在工作过程中,严把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黄丽敏、郑丽娟
  学生处邮箱:fzgsxyxsc@163.com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智育分计算表
     2.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依据表
     3.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德育测评计分表
     4.福州工商学院综合测评总表.xls
     5.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6.福州工商学院XX学院2022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处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