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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东方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22 09:24:10
浏览次数: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院师生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决定,根据《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评选表彰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评选和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满一年以上的(2018年7月前)学生和班集体。
二、
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全班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平均分居系前1/3。
2、全班学生团结友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个人或集体在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多;积极参加院系文明建设活动,成绩显著;当学年班级所在宿舍在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全班学生能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全班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当学年全班学生无恶意欠费及其它不诚信行为。
5、全班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育、文体测评均在85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居本年级专业前20%;当年无补考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除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外)要求。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6、无恶意欠费及其它不诚信行为。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符合评选“三好学生”(1)、(3)、(4)、(5)项条件。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育、文体测评分均在85分以上;学年综合测评分居本年级专业前30%;当学年无补考课程。
3、担任学生干部,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和带头作用。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四)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符合评选“三好学生”(1)、(3)、(4)、(5)项目条件。
2、工作认真扎实,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刻苦,学年综合测评总分居本年级专业前50%。
3、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推荐名额。
(一) 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各系具体实施。各系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系应将择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后再上报学生处。
(二)推荐名额(附件1)。
1、“三好学生”按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可参评总人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可参评总人数的2%。
3、“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按学生所在年级专业可参评总人数的5%。
4、“先进班集体” 按各系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确定评选名额。
四、材料填报及报送时间:
(一)材料填写:
1、申报“先进班集体”称号的,须另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中图片不能超过4张)。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用A4打印、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用A4打印,必须按照附件的样式复制,用电脑打印。
(填表时请注意: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照片请用1寸标准电子照片;材料“主要事迹”一栏要将主要事迹简明扼要地进行表述(字数不少于300字),并在“主要事迹”栏右下角加盖系公章确认,不能只罗列任职情况和获奖情况。“学院意见”一栏留空)
3、“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4)内容字体用10号,行高设为24磅。
4、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的书面材料均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批盖章后返回各系归入学生档案。
(二)报送时间:
1、请各系于2018年12月1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生处
2、先进个人评审表(附件2)、先进集体评审表(附件3)及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4)分别以打印版和电子文档格式报送,其中先进集体评审表和汇总表打印版一式两份一份学生处存档,一份盖章后返还系里存档。电子版发送到dfxyxsc@163.com,报送时在主题栏注明所报系的名称及上报材料名称(如管理系评优汇总表)。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个人评审表
附件3: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附件4: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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