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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7-2018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及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12-11 11:26:30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农林大东方学[2018]34号)文件精神,在各系推荐基础上,经审核并公示,决定授予蒋馨宇等185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黄苹苹等88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洪胜君等280名同学“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荣誉称号,授予2015级物流管理1班等14个班级“先进班集体”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并以此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坚定信念,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立志成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