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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福州工商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9 17:14:04
浏览次数:
各系、全体同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9〕10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20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25日。
二、参保对象及参保费用
(一)参保对象
我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休学学生)。其中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计部门、残联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具体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卫计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农村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及农村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残联部门负责认定并登记参保的重度残疾人)并已参加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法重复参保。
(二)参保费用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福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榕医保文〔2019〕78号)精神,2020年度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为270元/年,2019级新生当年9月至12月不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当年9月至次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参加过的从9月开始确认保险关系享受大学生医保。
2019-2020学年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学院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人数须控制在全院参保总人数的20%)。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现由学院统一登记免费参保,无需通过平台申请参保,但若贫困生参保人数超出全院参保总人数的20%,则需根据贫困等级决定需补缴参保费用的学生名单。
三、参保缴费方式
学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移动缴费:下载闽税通、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通过银联扫码支付缴费。具体流程详见《2020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流程》(附件1)。
四、就医结算
(一)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学生持社会保障卡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
(二)异地住院就医结算
学生可按照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备案办法》(附件2),经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就医结算。其中因教育实习、省外生源假期等长期居中在省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向医保中心办理学生异地安置备案(备案到就医地市,其中安置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的,备案到就医省份)。
各系请组织学生填写《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附件3)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励群楼215办公室。
备案后,省外学生在安置地的所有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即时刷卡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刷卡结算。省内学生在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实行免报备刷卡结算。
(三)手工报销结算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经批准转外就医、电脑发生故障、年度结转停机等情况,可手工报销结算医疗费。具体报销所需准备的材料详见《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4)。手工报销请将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五、社会保障卡申领
社保卡申领及补换卡业务由海峡银行(网址www.fjhxbank.com)负责办理。首发卡申请可按照《福州市社保卡(市民卡)大学生线上预约制卡办理指南》(附件5),下载“众行海峡”APP 注册,点击“社保卡申请-首发卡申请”免费申请办理。
福建省社保卡实行全省一人一卡。福州本地已制过卡的可直接使用原来的卡,在省内其他地市已制过卡的需在APP中办理停用手续,方可再申请福州社保卡。学生毕业后如无需使用该卡可直接在“众行海峡”APP上进行“停用”或拨打88609647进行医保注销。
需学院统一领卡的同学,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申请工作。在申请时,“申请类型”选择“批量学校”,“所属学校”选择“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领卡网点”统一选择“海峡金山支行”。
未按规定时间与要求申请的同学,需自行前往海峡银行领取社保卡。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我院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提高大学生参保意识,确保大学生享有医疗保障待遇。
如学生在熟知“在榕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后仍要放弃参保请按要求填写《放弃办理大学生医保声明》(附件6)由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交至辅导员处存档。
(二)大学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只限于医保定点单位,具体可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查询-公共服务-联网定点”查询,或登录福建医疗保障网站查询。
(三)2020年度参保毕业班学生离校后仍可以办理医保理赔,保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1.2020大学生医保缴费流程
2.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省内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备案办法
3.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
4.2020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5.福州市社保卡(市民卡)大学生线上预约制卡办理指南
6.放弃办理大学生医保声明
附件:
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zip
补充医保参保相关材料.zip
福州工商学院学生处
2019年10月29日
教育部
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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