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0 11:13:30  浏览次数:
各系:
  为确保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做好组织工作:
 

   一、续贷申请(学生请根据自己的贷款银行进行操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进行每年向申贷银行提交续贷申请。续贷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续贷申请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
  国家开发银行:6月31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暑假期间前往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打印《受理证明》。
  系统链接:https://sls.cdb.com.cn/
 

  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无需至官网续贷申请,可从华安助学APP中直接导出打印《贷款受理证明》。
  系统链接:http://www.gjzxdk.com/webhelp/defaultController.do?cmd=mainInfoQuery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登录农信社(农商银行)贷款系统,点击提交续贷申请。并从系统打印《高校确认告知书》。(福建省外贷款同学续贷工作请联系当地经办银行)
  系统链接:https://zxdk.fjnx.com.cn/
 

  第二步:高校确认(即网络回执)
  时间:2019年9月开学
  2019年9月开学后,申请贷款同学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相应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将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受理证明》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中顺序必须与《受理证明》排放顺序一致。
  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中顺序必须与《贷款受理证明》排放顺序一致。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建省):学生将《高校确认告知书》上交至辅导员,以系为单位汇总,并将信息录入《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中顺序必须与《高校确认告知书》排放顺序一致。
  以上高校确认材料,各系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系为单位汇总至学生工作处214,电子版《高校确认信息登记表》发送指定邮件1224972154@qq.com。学院统一为贷款学生办理网络回执(即高校确认)。
 

  二、学院财务账户信息
  户名: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号: 423468283819


  三、毕业生还贷工作
  各系应提醒并告知申请贷款的毕业学生,通过银行系统或联系经办银行了解个人贷款情况,并及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各系根据工作通知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24589411
 

  附件:2019年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登记表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处
2019年6月20日     

 
  附件:/uploadfile/2019/0620/201906201115476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