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学生入口将于9月10日关闭,申请工作已接近完成,现进入高校确认(回执录入)环节。
回执材料由贷款机构提供,不同贷款机构回执材料不同,一般为受理证明、回执单、确认书、回执录入短信等;部分贷款机构不提供回执材料,此类学生可以贷款合同为已办理贷款的凭证。主要经办行确认要求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上联及回执校验码,其中《受理证明》下联含学生个人信息,由学生自行保管;回执校验码及学生欠缴总费用由院系收集并录入文档。
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华安保险)
提交《贷款受理证明》或《高校回执》或《贷款合同》,若部分经办行不提供以上材料则向学生本人确认是否贷款,并以院系为单位反馈确认结果(邮政储蓄银行需要填写学生住宿费及学费)。
三、省外贷款机构
通过省外贷款机构贷款的学生不在我校高校确认名单范围内,但部分贷款机构要求回执材料需学校盖章,由学生本人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请有盖章需求的学生以辅导员为单位收集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励群楼207)盖章、登记贷款情况。
四、其他说明
(一)贷款学生名单
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持续至九月底,故各经办行贷款学生名单持续更新中,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9月15日前导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至各院系。9月15日后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发送名单至各学院。
(二)各院系工作时间
请各院系在9月24日16:00前完成名单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核实,完成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老生复核结果20210906)电子版并收齐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励群楼207。
(三)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涉及学生个人信息,名单请勿外传;贷款学生数量大且无法批量确认,必须逐一核实信息并录入回执,因此工作量较大,请各院系务必在9月24日16:00前完成贷款核实情况,以便后续工作的及时开展。
(四)工作联系人
如有问题,联系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郑老师(励群楼207),0591-83721996。
福州工商学院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